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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学习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3-11-25 19:33:50
  

编者按:

集团公司党委接到省委办公厅关于传达学习“中发电【20134号文《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后,及时安排各单位在党员干部中传达学习。下面将地调院学习情况转发大家,希望各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为政府担责、为社会服务”为企业宗旨,以“勤劳、务实、担当、诚信”为企业精神,扎实推进改革和经济发展,实现集团公司的经济腾飞和超越式发展。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对中发电【20134号文《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的通报》传达学习情况
2013年11月8日下午,根据省委办公厅的要求,将中发电【2013】4号文传达至全体党员干部,地调院立即组织在院的3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
文件由李靠社院长进行了全文宣读,在座的党员干部认真听取并详细记录。听取完毕,全体党员干部表示一致拥护中共中央对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做出的决定,全体认为:任何党员干部不能搞特殊化、特权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最后李靠社院长进行来总结发言,要求全体党员提高个人修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院领导要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员干部应平时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为一些社会传言和社会现象所迷惑,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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