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地质技术人员,野外生产劳动时时刻刻都与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近期反复观看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微电影光碟和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中感想颇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至今已有十余年,它结束了我国建国几十年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法的历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主要强调的是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与今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相比存在诸多不足,致使企业违法成本下降、自主守法意识过低,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则大大改善了不足之处。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改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也就是说以前的《安全生产法》是一部管理法或者监督法,现在变成了全方位的工作法。新法把安全放到实际工作中,“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其次,新法从两个方面来提升“实现”这个理念,一是明确了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各级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的职责,如工会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从这两方面看,对具体生产工作者和管理负责人员都加强了安全方面的规定,这就使“安全”两个字不只是管理负责人的事,也和我们每个劳动者密切相关,切实提高了一线生产工作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也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相伴,幸福久远。通过学习安全新法,我明白安全不仅是企业负责人的事,更是我们自己的事,一定要做到“先安全,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