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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全面创建无烟机关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4-03-25 15:41:54
  

3月25日,集团公司近日印发了《中陕核集团公司创建无烟机关的实施规定》。《规定》明确,自2014年4月1日起,中陕核集团公司机关将在集团公司机关公共场所实行禁止吸烟,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劝阻、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选优秀员工资格、罚款等处罚。

早在2013年中央就发文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禁烟,公共场合实行无烟化。西安市也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这次集团公司机关出台的《规定》是基于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创建无烟机关,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促进职工身体健康,展示中陕核集团文明单位形象的总体要求出发的。

《中陕核集团公司创建无烟机关实施规定》明确:食堂、办公楼内的门厅、楼道、会议室、洗手间、多人使用的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机关大楼内所有人员积极响应号召,不吸烟或少吸烟,不在禁烟区吸烟。领导干部要争当控烟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吸他人递烟,不给领导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并做到“四无”即: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味、无烟头。同时,集团公司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把集团公司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并在全集团公司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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