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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3-11-25 19:40:07
  

按照局有关文件规定,经3月24日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
二一一大队庞家河金矿、二一四大队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二一一大队:刘小兵 谢林祥 任中贤
二一四大队:涂 宏 董连志 宋忠义
二二四大队:李金宝 曾长峰
工程机械研究所:赵皓晨
二一五医院:孙小峰
陕西电子信息学校:王胜武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张全才 寇昕
核工业西北建设工程总公司:郭勇 赵西庆 庞卫红
核工业西北经济技术公司:李应举
陕西核地源实业有限公司:韩乃兵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以对事业和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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