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陕西庞家河金矿发生炮烟中毒死亡事故。6月6日早5点许,陕西庞家河金矿外包施工队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矿山工程公司陕西凤县项目部出渣工景小艳、郭德峰两人进入金矿1080中段37线巷道作业。在未佩戴自救器,未对现场进行气体检测的情况下,两人把37线辅助天井下方的6矿车矿渣出完后,于8时10分左右,景小艳、郭德峰两人先后开始向37线辅助天井上爬,准备爬上天井沿脉出渣作业(37线天井6月5日下午3时左右放炮,并用凿岩机风管通风至晚上7时左右)。在向天井上爬的过程中,景小艳、郭德峰先后感觉到头昏,在后面的郭德峰随即向下回到天井下,并叫景小艳也赶快往下爬,景小艳说已下不来了。郭德峰随即跑到1080中段车场给井上的工队工段长姚应学打电话求救,打完电话后即晕倒在车场。
姚应学接到电话后立即叫工队安全员杨常秀、勤杂工冯安平在只拿了绳索,没拿自救器的情况下就下井救人。同时叫空压机工雷军纪打开空压机向巷道送风,并在井下又叫了电机车工赵新朋、赵石林、勤杂工崔长贵一起去救人。8时3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后,赵新朋、杨常秀、赵石林即爬上辅助天井救人。赵石林上去后大喊空气不好,再上来人帮忙。姚应学又爬上辅助天井救人。上去后见三人已将景小艳绑好准备往下送,此时赵新朋已无力的坐靠在一旁。姚应学又将赵新朋绑好后,已感觉头昏,就赶快往下爬,下去后即昏觉。杨常秀、赵石林也自行爬下天井后随即昏觉。此时,采矿车间主任助理张健、安全员张林等人拿自救器也赶到现场,同时打120联系凤县医院,并将赵新朋救下天井。9时许,景小艳、赵新朋、姚应学、杨常秀四人先后用担架抬出巷道,并立即送往凤县医院抢救。经县医院诊断,景小艳、赵新朋抢救无效死亡,姚应学、杨常秀无危险留院观察治疗。
根据宝鸡市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此次事故是陕西庞家河金矿安全管理混乱,职工违章作业、盲目施救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矿山工程公司陕西凤县项目部庞家河金矿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员工景小艳、郭德峰在未对爆破巷道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危险地域施工作业,姚应学、赵新明等人盲目施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1、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矿山工程公司陕西凤县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职工现场作业不规范,习惯性违章作业,不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职工缺乏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2、陕西庞家河金矿井下机械通风不完善,现场安全检查不彻底,领导井下带班管理制度落实不力;3、陕西庞家河金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外包工队的管理存在漏洞,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严重存在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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